合同要約的效力有哪些
合同要約具備的法律效力有:要約人作出邀約時,承諾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收到了邀約并且做出了承諾,要約自作出承諾的時間開始生效;承諾人在承諾期限外作出承諾,視為一個新的要約生效等情況。合同要約的效力有哪些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條
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fā)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第四百八十三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