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記錄不準(zhǔn)時供電企業(yè)退補相應(yīng)電量電費的一般規(guī)定有哪些?
1.互感器或電能表誤差超出允許范圍時,以“0”誤差為基準(zhǔn),按驗證后的誤差值退補電量。退補時間從上次校驗或換裝后投入之日起至誤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時間計算。
2.連接線的電壓降超出允許范圍時.,以允許電壓降為基準(zhǔn),按驗證后實際值與允許值之差補收電量。補收時間從連接線投入或負(fù)荷增加之日起至電壓降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為原因致使計量記錄不準(zhǔn)時,以用戶正常月份的用電量為基準(zhǔn),退補電量,退補時間按抄表記錄確定。
退補期間,用戶先按抄見電量如期交納電費,誤差確定后,再行退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