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人撤銷承諾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承諾人撤銷承諾的法律規(guī)定包括以下內容:1、若承諾人對要約有重大誤解,或者具有被欺詐作出承諾等情形的,可以撤銷承諾;2、若承諾還未到達對方,則承諾人也可以撤回承諾,但撤回的通知應當在承諾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承諾同時到達相對人。承諾人撤銷承諾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第四百八十五條承諾可以撤回。承諾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