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暴力傾向離婚可以得到精神補償的,但需要根據實際造成的精神損害和肉體損害而決定賠償費用的。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三年,最長是不得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是不受保護的。
一、有暴力傾向離婚可以得到精神補償嗎
有暴力傾向離婚可以得到精神補償的。但是具體賠償額度需要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以及實際造成的后果來定。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家暴屬于法定過錯情形。所以被害人在離婚時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訴訟時效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三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有三年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起訴離婚被告沒出庭怎么判
起訴離婚被告沒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是相對于出席判決而言的。開庭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對證據、聽取意見,在審查核實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起訴狀或答辯狀和證據后,依法作出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