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申請不被批準怎樣處理
如果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即使不被批準,30日后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nèi)辭職的,則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蛘哂萌藛挝淮嬖凇秳趧雍贤ā返谌藯l情形之一,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辭職申請不被批準怎樣處理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