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飲茶之風始于巴蜀,盛在江南,然而,作為一種文化,卻深受誕生于齊魯大地的儒家思想的浸潤。唐朝茶學家陸羽說:“茶之為飲,發(fā)乎神農氏,聞于魯周公。”由此而言,山東人民出版社推出系列《茶座》,也算是名正言順了。
據專家考證,“茶道”一詞最早見于唐朝皎然的詩句——“孰知茶道全爾真,唯有丹丘得如此”。所謂茶道,似有“品茶司道”含義。然而,究竟何者為“道”?有人說,茶道指的是茶的制作烹煮方法,以及茶器的品式和飲茶的禮儀。有人說,茶道講的是飲茶的規(guī)律、事理、思想、學說。還有人認為,茶道作為一種文化,兼有“形而下”和“形而上”的品質。前者指茶道的特質載體,具有提供營養(yǎng)、祛病健身的作用;后者指茶道的精神內涵,具有道德教育、修身養(yǎng)性的功能。筆者以為,既不能把茶道簡單地理解為一種技藝,也不能把茶道抬高到虛幻的地步。茶道既包括茶菌、茶藝,也包括茶情、茶理、茶道既有高雅的品位,也有平俗的本質,飲茶已成為百姓日常生活的組成部分。于是,我又聯(lián)想到法學的通俗問題。
作為學問,,法學是博大精深的,因為它要匯集人類智慧的成果,要凝聚人類思想的精華。然而,法學又應該是通俗易懂的,因為它只有掌握在百姓的手中才能發(fā)揮作用。正如茶之雖為尋常百姓之飲品,卻仍為斯文雅士所鐘受。因此,法學應該走出超塵脫俗的“象牙塔”,步入尋常百姓家。在法學著述中,“陽春白雪”當然不可缺少,但“下里巴人”亦是不可或缺。用老百姓的話,說老百姓的事,談老百姓關注的問題,講老百姓生活中的法理。這就是《法學家茶座》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