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道工程閉水試驗常見問題和措施有哪些?
(一)常見質量問題
做閉水試驗前就回填土;試驗前準備不充分;閉水試驗的水位和測定滲水時間不符合要求;滲水量計算錯誤。
(二)質量控制措施
1.明確是否要做閉水試驗。污水管道、雨、污合流管道以及設計要求閉水的其他排水管道都必須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應由業(yè)主、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有關部門聯合進行,試驗合格才能進行回填土。
2.對試驗前的準備工作要進行檢查。試驗前,需將灌水的檢查井內支管管口和試驗管段兩端的管口,用1∶3水泥砂漿砌240mm厚磚堵死,并抹面密封,待養(yǎng)護3~4天到達一定強度后,在上游井內灌水。
當水頭達到要求高度時,檢查磚堵、管身、井身,有無漏水,如有嚴重滲漏應進行封堵。待浸泡24小時后,再觀察滲水量,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應少于3o分鐘。
3.控制閉水試驗的水位。試驗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段內頂以上2米,如上游管內頂到檢查井的高度不足2米,閉水試驗的水位可到井口為止。
4.正確計算滲水量。在閉水試驗過程中要真實記錄各種數據,并根據規(guī)范正確計算滲水量。試驗合格不合格,通過數據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