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板柱剪力墻結構構造要求施工圖審查內容有哪些?
1、框架—剪力墻結構、板柱—剪力墻結構中,剪力墻豎向和水平筋的配筋率、拉筋設置應符合gb50011-2001第6.5.2條、jgj3-2002第8.2.1條的要求。
2、剪力墻宜設計成周邊有梁、柱(或暗梁、暗柱)的帶邊框剪力墻,在樓層標高處,與剪力墻平面重合的框架梁宜通過剪力墻,或在剪力墻內設置暗框架梁;與框架平面不重合的剪力墻內不是必須設置暗框架梁。暗梁的截面尺寸、配筋應符合jgj3-2002第8.2.2-4條的要求。
3、剪力墻的邊框柱,應符合框架柱的構造配筋規(guī)定,抗震等級與框—剪結構中的剪力墻相同。
4、當框架與剪力墻抗震等級不同時(如7度區(qū),高度<60m,框架為三級,剪力墻為二級),連梁跨高比不小于5,按框架梁輸入計算,其抗震等級可取框—剪結構中框架的抗震等級。
5、板柱—剪力墻結構中,板的構造應符合gb50011-2001第6.6.7、6.6.9、jgj3-2002第8.2.3、8.2.4條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