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8年想起訴離婚怎么辦
分居8年想起訴離婚的,可以直接去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不一定被準予離婚,分居的時間長短不是影響離婚判定的主要條件,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在進行調解后,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一般會準予離婚。分居8年想起訴離婚怎么辦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