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有幾個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于2010年頒布實施,此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侵權責任法的司法解釋。但自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開始生效,屆時侵權責任法及其司法解釋失效。關于侵權責任的相關事項適用《民法典》的規(guī)定。侵權責任法有幾個司法解釋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本編調(diào)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chǎn)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