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司法解釋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沒有專門的司法解釋。它是指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罪】非法持有屬于國家絕密、機密的文件、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構(gòu)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家秘密的管理制度?。一切國家秘密都關(guān)系到國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直接破壞了國家對國家秘密的管理制度,嚴重威脅到國家的安全與人民的利益,因此?刑法?對此嚴加禁止。。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行為人只要實施上述三種行為之一的,即可成立本罪,但對既竊取,又刺探、收買國家秘密的,也只能以本罪一罪論處。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已滿16周歲并具?刑事責(zé)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國家秘密,且自己不應(yīng)知悉該國家秘密,但仍故意非法獲取。行為人出于何種目的實施該行為不影響本罪的構(gòu)成,但如果行為人是為了將非法獲取的國家秘密提供給境外的機構(gòu)、組織或者人員,則不構(gòu)成本罪,而成立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三、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屬于什么類犯罪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屬于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為境外機構(gòu)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行為。友情提醒,國家秘密是指關(guān)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nèi)只限于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