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隴南市兩當縣征地補償標準
關(guān)于甘肅省隴南市兩當縣征地補償標準規(guī)定為:只要是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一般的補償內(nèi)容包括征收房屋的價值,各級政府制定的補償獎金,停工停產(chǎn)的補償?shù)雀鞣N補償。甘肅省隴南市兩當縣征地補償標準的法律依據(j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