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讓方式有四種,包括掛牌、協(xié)議出讓、招標和拍賣。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有計劃地進行,并同時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土地出讓方式有哪些的法律依據(jù)
《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協(xié)議;
(二)招標;
(三)拍賣。
依照前款規(guī)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和步驟,由盛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