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綠化中有哪些主體問題?
居住區(qū)的綠化包括:植物(喬、灌、草、水生植物)、地形、小品 硬質和軟質、水體(親水平臺)、雕塑、假山、噴泉等構成物;設計者將這些構成物進行整合設計。由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便形成了多種多樣的景觀。然而長期以來,這些構成物中誰是主體?也就是說誰起主導地位?這樣一個簡單而又明了的問題卻困擾了許多開發(fā)商,甚至有關設計人員。當然這種“困擾”是一個較為復雜的因素。有行政干預,也有設計理念上的問題。
眾所周知,一個舒適宜居的生態(tài)住宅小區(qū)固然有多方面的要素來構建,但是能直接創(chuàng)造生態(tài)效應,自然“納污吐新”的是植物(制造氧氣、吸收二氧化碳,能調節(jié)小區(qū)內溫度、濕度、減緩噪音和空氣污染的也是植物)。由此,植物自然是綠化的主體,由植物配制形成的景觀,自然是小區(qū)中占主導地位的景觀。最大限度增加植被的種植面積,最大限度限制硬質地坪的鋪設面積。這不僅關系到小區(qū)自身生態(tài)環(huán)境,還關系到地下水的聚集、城市地質結構等深層次的問題。這里指的主體或主導地位就是指由植物造景所占有的土地面積應≥70%以上;在占有投入資金上也應保證絕對優(yōu)勢。在強調植物造景主導地位的同時并非排斥如硬質地坪、甚至雕塑等小品。它們的地位用“畫龍點睛”來表達是最合適不過的了,也就是說這些硬質小品等其占地面積不能超越綠化總面積的“20~30%”,其資金投入應嚴格控制在綠化總量的“15~20%”。更不允許由此擠掉植物資金的投入,然而上述地區(qū),有一定數量的住宅植物造景和硬質小品等造景的關系卻顛倒了。我們目睹有一個小區(qū)門口所設的雕塑“金碧輝煌”,花崗巖地坪,四周圍以石質面磚作圍墻,看上去頗有氣魄、耗資可觀,然而小區(qū)內的綠化卻稀稀落落,兩者之間形成了顯明的反差。這是較為典型的植物造景與硬質小品造景失調的例子。用市政廣場綠化的設計理念搬進小區(qū),且在硬質地坪等硬質景觀上投入較大的花費,諸如此類在許多住宅小區(qū)中不同程度時有發(fā)生,這是值得注意的一種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