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法院判刑流程
若犯罪嫌疑人因醉駕行為被人民檢察院追訴的,人民法院對其進行判刑的具體流程包括:首先會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之后檢察院會向行為人下達起訴書;等待法院開庭宣判;法院下達傳票,告知開庭時間和地點,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會調查,同時到司法局報到。法院根據司法局的社會調查等定刑,最后由法院下達判決書。醉駕法院判刑流程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