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攬貨和訂艙
1.攬貨和訂艙的概念
攬貨(canvassion)是指從事班輪運輸?shù)拇緸槭顾?jīng)營的班輪運輸船舶在載重量和艙容上得到充分利用,力爭做到“滿艙滿載”,以期獲得最好的經(jīng)濟效益而從貨主那里爭取貨源的經(jīng)營行為。
訂艙(booking)是托運人(shipper)或其代理人向承運人(carrier),即班輪公司或它的代理機構(gòu)申請貨物運輸,承運人對這種申請給予承諾的行為。
2.訂艙與國際貿(mào)易術(shù)語
訂艙與國際貿(mào)易成交條件的關(guān)系:以fob價格條件成交的,由進口商負責(zé)訂艙;以cif或cfr條件成交的,由出口商負責(zé)訂艙。
(二)裝船與卸貨
1.裝船的一般形態(tài)
由于貨物的多樣性,貨物不能都集中到船邊,因此班輪運輸?shù)呢浳镆话愣疾徊捎弥苯友b船的方式。而是采用集中裝船的模式。
(1)倉庫收貨,集中裝船-主要是針對件雜貨;(
2)堆場收貨,集中裝船-主要是針對集裝箱;
(3)中流作業(yè)--船舶在錨地,以小船靠大船,直接過駁的方式裝船。
2.卸貨的一般形態(tài)
與集中裝船的模式相對應(yīng),班輪運輸一般都是采用“集中卸貨,倉庫(堆場)交付”的卸貨方式。
(三)交付貨物
1.交付貨物的基本手續(xù)
(1)船公司代理通知收貨人;
(2)收貨人繳清各項費用,憑提單換取提貨單;
(3)船公司代理簽發(fā)提貨單(d/o);
(4)未交清各項費用的,船公司可根據(jù)提單“留置權(quán)條款”扣留貨物。
2.交付貨物的方式
(1)集裝箱一般都是cy交貨;
(2)拼箱貨一般都是倉庫交貨;
(3)船邊交付貨物也稱“現(xiàn)提”;
(4)貨主選擇卸貨港或變更卸貨港交付貨物,有兩種方式:選擇或變更卸貨港是班輪航線的掛靠港;托運人在班輪抵達第一卸貨港之前24小時提出申請;
(5)憑(銀行)保函交付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