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最短多久有效
勞動合同最短期限有效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該期限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約定。雙方可以約定六個月、一年的較短期限,也可以約定五年、十年的較長期限,或者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
1.雙方應該提供真實的身份證件和材料;
2.對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報酬、工作內容等條款作出明確約定;
3.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三、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十五日內,當事人對勞動糾紛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就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