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劑的保存期限
問:什么是試劑的保存期限?
答:hach公司合成化學試劑并設計試劑包裝以使其擁有盡可能長的穩(wěn)定性??墒?,高溫、吸濕、環(huán)境中空氣的介入、細菌的滋生或者光照均可能引起試劑的降解和失效。試劑的化學組成、包裝的類型以及貯藏條件都會影響其保存期。
試劑應該保存在陰涼(溫度低于25~30℃)、干燥、避光位置以保證其具有長的保存期。一些試劑還應按照包裝標簽的說明進行冷藏保存。一旦裝有試劑的容器如試劑瓶被打開,則保存期可能失效。這是因為環(huán)境中的污染物會進入到容器中,并可能與瓶中剩余的試劑發(fā)生反應。
使用瓶裝的液體或塊狀粉末試劑時,應盡快打開試劑瓶,傾倒或量取一定量的試劑后立即蓋緊瓶蓋。這樣做可以將試劑受污染的可能降到低。另外,一旦試劑從容器中取出,則不能倒回原試劑瓶中。
試劑有效期是指試劑后的保存日期。點擊“工具”→“下載試劑有效期”可以查到你所擁有的試劑的有效截止日期。
超過有效期的試劑仍然可能正常使用,不過需要每周使用標準溶液來進行檢驗(參見詳細操作程序的準確度檢驗部分)。如果使用濃度接近測試上限的標準溶液進行測定而得到準確的結果,則說明試劑在整個測試范圍內仍能正常工作。如果你在對沒有標準溶液的參數(shù)進行測定,比如臭氧、硫化物等,則不能使用超過有效期的試劑。
已經(jīng)失效的過期試劑須根據(jù)msds和實驗室質量保證說明中的指導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