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訴訟需具備什么條件
家暴離婚訴訟需具備的條件:1、當事人雙方辦理了結(jié)婚登記手續(xù);2、起訴離婚的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3、起訴離婚的一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4、男方起訴的,女方不是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家暴離婚訴訟需具備什么條件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