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的司法認定
放火罪的司法認定為行為人有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放火罪的司法認定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