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注意什么
未簽勞動合同辭職,應(yīng)當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因為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而辭職的,不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即時解除勞動關(guān)系;勞動者辭職應(yīng)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其他。未簽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注意什么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