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計算機中心應設哪些消防設施?
(1)大中型電子計算機中心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主要設置在計算機機房和已記錄的媒體存放間。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的設備應選用經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測單位檢驗合格的產品。
(2)大中型電子計算機中心宜配套設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應有以下功能:接受火災報警;發(fā)出起火的聲、光信號及事故廣播和安全疏散指令;控制消防水泵、固定滅火裝置、通風空凋系統(tǒng)、電動防火門、閥門、防火卷簾及防排煙等設施;顯示電源運行情況。
(3)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應設有主電源和直流備用電源,并且不允許兼作他用或隨意拉閘斷電。其主電源應采用專用消防電源,在專用配電盤上要涂有專用標志。直流備用電源宜采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專用蓄電池。
(4)計算機機房宜在感溫、感煙和感光等不同類型的探測器中選用兩種,采用立體安裝,以便監(jiān)控各個不同的空問。自動報警裝置可設置在頂棚上、活動地板下、通風管道中、機器內部、電源室、磁帶和磁盤的保護場所、備品備件保護場所以及通信裝置等地方。設有空調設備的房間,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5)電報警器到探測器之間的電線,應盡可能與強電流電纜分開敷設,并盡量避開可能招致電磁干擾的達域或設備.
(6)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應設有自動和手動兩種觸發(fā)裝置,以保證報警系統(tǒng)的可靠使用。
(7)設置火災自動滅火設施的區(qū)域,其隔墻和門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