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偽劣化肥罪刑事責任應該怎么承擔?
構成銷售偽劣化肥罪需要承擔的刑事責任由: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偽劣化肥罪指的是生產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行為。銷售偽劣化肥罪刑事責任應該怎么承擔?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