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會不會告知家屬
拘留會告知家屬,如果當事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拘留單位一般是會在拘留后通知其家屬的。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二、被拘留多久能取保候審
被拘留多久能取保候審沒有限制,只要符合取保候審隨時可以: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三、拘留會留案底嗎
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不會留下案底的,實施犯罪行為被刑事拘留并且經人民法院確定有罪判處刑罰的會留下案底。案底一旦產生,不得消除。犯罪分子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