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采購招標管理制度總則是什么?
第1條為規(guī)范對公司采購招標的管理,選擇合格的投標方,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項目物資采購的招標。
第3條原則上項目造價在××萬元及以上時,項目物資采購必須通過招標的辦法選擇合作單位,并且至少有三家以上的單位參與競標。
第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不采用招標方式。
1.項目造價在××萬元以下時,項目部可選擇三家以上合作機構(gòu),按照質(zhì)優(yōu)價廉的原則選擇合作單位,填報《供應商考察結(jié)果審批表》經(jīng)公司招標小組審批后即可。
2.經(jīng)公司董事會審批過的、與公司確立了長期合作伙伴關(guān)系的項目。
3.某些地方政府的壟斷工程。
第5條公司招標時應遵守以下6項原則。
(1)全面招標原則,凡符合招標條件的項目全部招標。
(2)整體招標原則,項目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招標,不允許拆分。
(3)資質(zhì)審查原則,參加投標的單位必須通過公司的資質(zhì)審查。
(4)低價中標原則,在同等情況下,價低者中標。
(5)透明公正原則,整個招標工作的程序、步驟等全部公開,禁止暗箱操作。
(6)保密原則,做好標底、投標文件、評標、定標等的保密工作,以避免影響招標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