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鋼結構構件組裝一般規(guī)定有哪些?
組裝平臺、模架等應平整牢固,以保證構件的組裝精度。
必須依據圖紙、工藝和質量標準,并結合構件特點,提出相應的組裝措施。
應考慮焊接的可能性,焊接變形為最小,且便于矯正,以確定采取一次組裝或多次組裝,即先組裝、焊接成若干個部件,并分別矯正焊接變形,再組裝成構件。
應考慮焊接收縮余量、焊后加工余量。
對所有加工的零部件應檢查其規(guī)格、尺寸、數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零、部件應矯正,連接接觸面及沿焊縫邊緣30~50mm范圍內的鐵銹、毛刺、油污、冰雪應清干凈。
凡隱蔽部位組裝后,應經質檢部確認合格后,才能進行焊接或外部隱蔽。組裝出首批構件后,應經質檢部全面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繼續(xù)組裝。
凡需拼接接料時,為減少焊接內應力,便于變形后的矯正,應先拼接、焊接、經檢驗、矯正合格后,再進行組裝。
應根據結構形式、焊接方法、焊接順序等因素,確定合理的組裝順序,一般宜先主要零件,后次要零件,先中間后兩端,先橫向后縱向,先內部后外部,以減少變形。
當采用夾具組裝時,拆除夾具時,不得用錘擊落,應用氣割切除,才不至于損傷母材,對殘留的焊疤、熔渣應修磨干凈。
鋼板拼接寬度不宜小于300mm,長度不宜小于600mm;型鋼拼接長度不宜小于2倍截面長邊或直徑,且不小于600mm。所有拼接焊縫均為全熔透對拼焊縫,100%超聲波探傷檢驗合格;厚度≤8mm,可用其他方法(x射線或鉆孔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