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寫借條起訴有用嗎
沒寫借條起訴有用。借款人沒有借條的,如果有其他證據(jù)證明雙方借貸關系成立的,可以起訴借款人,如果沒有借貸關系成立證據(jù)的,法院可能不受理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借條應具備的內容
當事人因為借款需要簽訂借條的,則應具備以下內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數(shù)額和利率、期限;以及還款的方式、時間、地點等重要的內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借條有錯別字怎么辦
1.欠條上的錯別字不影響反應欠條中載明的事實內容的,沒有影響,無須修改;
2.欠條上的錯別字雖然對反應事實有影響但是可以從其他證據(jù)證明的,也沒有影響,無需修改;
3.該錯別字影響反應欠條中載明的事實且無法用其他證據(jù)證明的,欠條持有人可能會承擔不理的后果,要和對方協(xié)商修改,并在修改之處簽字蓋章。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