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半年離婚彩禮返還嗎
結婚半年夫妻離婚的,女方不一定要返還彩禮。法律規(guī)定,離婚后彩禮返還的情形只有兩種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后的確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那么在離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由此可知,只要當事人之間沒有出現上述情況,那么夫妻解除婚姻關系后,彩禮歸女方所有,無需退還男方。結婚半年離婚彩禮返還嗎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