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冬季施工一般規(guī)定有哪些?
1一般規(guī)定
1.1冬期施工所用材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1.1普通磚、空心磚、灰砂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加氣混凝土砌塊和石材在砌筑前,應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不得使用遭水浸和受凍后的磚或砌塊。
1.1.2砂漿宜優(yōu)先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拌制。冬期砌筑不得使用無水泥拌制的砂漿。
1.1.3石灰膏、粘土膏或電石膏等宜保溫防凍,當遭凍結時應經(jīng)融化后方可使用。
1.1.4拌制砂漿所用的砂,不得含有直徑大于1cm的凍結塊或冰塊。
1.1.5拌合砂漿時,水的溫度不得超過80℃,砂的溫度不得超過40℃,砂漿稠度宜較常溫適當增大。
5.1.2冬期施工的磚砌體,應按“三一”砌磚法施工,灰縫不應大于1cm。
5.1.3冬期施工中,每日砌筑后,應及時在砌筑表面進行保護性覆蓋,砌筑表面不得留有砂漿。在繼續(xù)砌筑前,應掃凈砌筑表面。
1.4砌筑工程的冬期施工應優(yōu)先選用外加劑法。對絕緣、裝飾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其他方法。
1.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不得采用凍結法施工。加氣混凝土砌塊承重墻體及圍護外墻不宜冬期施工。
1.6冬期砌筑工程應進行質量控制,在施工日記中除應按常規(guī)要求外,尚應記錄室外空氣溫度、暖棚溫度、砌筑時砂漿溫度、外加劑摻量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1.7砂漿試塊的留置,除應按常溫規(guī)定要求外,尚應增設不少于兩組與砌體同條件養(yǎng)護的試塊,分別用于檢驗各齡期強度和轉入常溫28d的砂漿強度。
2外加劑法
2.1冬期砌筑采用外加劑法時,可使用氯鹽或亞硝酸鈉等鹽類外加劑拌制砂漿。氯鹽應以氯化鈉為主。當氣溫低于—15℃時,也可與氯化鈣復合使用,氯鹽摻量應按表5.2.1選用。氯鹽外加劑摻量(占用水重量%)表5.2.1(略)
2.2砌筑時砂漿溫度不應低于5℃。當設計無要求,且最低氣溫等于或低于—15℃時,砌筑承重砌體砂漿強度等級應按常溫施工提高1級。
2.3在氯鹽砂漿中摻加微沫劑時,應先加氯鹽溶液后加微沫劑溶液。
2.4外加劑溶液應設專人配制,并應先配制成規(guī)定濃度溶液置于專用容器中,然后再按規(guī)定加入攪拌機中拌制成所需砂漿。
5.2.5采用氯鹽砂漿時,砌體中配置的鋼筋及鋼預埋件,應預先做好防腐處理。
5.2.6氯鹽砂漿砌體施工時,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過1.2m,墻體留置的洞口,距交接墻處不應小于50cm。
5.2.7摻用氯鹽的砂漿砌體不得在下列情況下采用:
(1)對裝飾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2)使用濕度大于80%的建筑物;
(3)配筋、鋼埋件無可靠的防腐處理措施的砌體;
(4)接近高壓電線的建筑物(如變電所、發(fā)電站等);
(5)經(jīng)常處于地下水位變化范圍內(nèi),以及在地下未設防水層的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