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權和股份收益怎么分配
股權和股份都是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利潤的,而具體的利潤分配方案,由股東會或者董事會審議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分紅權與優(yōu)先認購權】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yōu)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二、股權收益可以做擔保嗎
股權收益不可以擔保。股權收益不屬于既定的債權,不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效力。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訂立擔保合同。股權收益不可以擔保,但股權可以質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股權收益和分紅的區(qū)別
分紅和股權雖然都可以讓投資者獲利,但是兩者有著本質上的區(qū)別。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通過履行出資義務而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于其履行出資義務,而獲得的股東資格,進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利多用股權,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多用股份。股權財產權即股東基于自己的出資而享受紅利的權利。
友情提醒,如獲得股息紅利的權利,公司解散時分配財產的權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東轉讓出資額時的優(yōu)先受讓權。這是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