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
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的有: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同時,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guī)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jīng)營的合伙人也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哪些人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的法律依據(jù)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三十六條
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jīng)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