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法律后果
距離合同約定的日期屆滿,一方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律后果包括:1、對方當事人有權(quán)解除合同;2、承擔違約責任;3、守約方有權(quán)要求其繼續(xù)履行合同;4、在雙務合同中,合同一方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后,不得援引同時履行抗辯權(quán)。不履行合同法律后果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