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人的報酬怎么規(guī)定
關于居間人的報酬主要有以下規(guī)定:1、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其支付報酬;2、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可要求獲得其從事居間活動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居間人的報酬怎么規(guī)定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條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第九百六十四條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托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