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什么時候從2年改為3年
訴訟時效在2017年的時候從兩年改為三年。雖然2017年的時候沒有民法典,但是當時有效的民法總則規(guī)定了訴訟時效是三年。2021年民法典生效之后,訴訟時效仍然是三年,沒有變化。訴訟時效什么時候從2年改為3年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