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司決定變更辦公地址的時候,對于員工來說,這也是會影響之后上班的一個重要因素,那么就需要了解公司搬遷員工賠償金怎么算?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搬遷員工賠償金怎么算
1、公司的原因辭退你的,要支付你4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合計5個月補償。
2、如果違反辭退的兩倍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即4*2=8個月補償
3、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fā)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4、沒交保險的,補繳保險
5、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有的地方超過一年就不能要求了,有的地方還可以。你已經過去4年了。估計困難。問下當地的勞動部門比較準確。只能祝你好運了。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從你上班的那一天開始,一直到辭退你的那天為止,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如果是違法解除,那就是補償兩個月,工資的標準是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按工作年限,一年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如違法解除,則補償二倍,為賠償金。
二、工廠搬遷員工怎么賠償?
干滿一年賠償一個月的底薪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公司搬遷員工賠償范圍有哪些
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指出:“本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fā)生不可抗力或出現(xiàn)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yè)遷移、被兼并、企業(yè)資產轉移等”,但不包括導致經濟型裁員的客觀條件。不過考慮到實際情況和立法意圖,并非所有企業(yè)搬遷都適用解除的規(guī)定,而是工作地點發(fā)生重大變化、且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搬遷,才能算是觸發(fā)條件。勞動合同的簽訂是基于簽訂當時的各方面條件的。根據《勞動合同法》,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說明工作地點是一個重要的判斷條件。假設單位事先告知工作地點將發(fā)生重大變化,顯然會影響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決定。所以勞動合同簽訂時沒有明確說明將來工作地點會發(fā)生大變化的話,單位搬遷就應該遵循《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以上就是由小編整理收集的關于公司搬遷員工賠償金怎么算的法律知識,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