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堤建筑物與堤身結合部的施工質量是堤防工程質量控制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工程管理單位、項目法人及參建各方應高度重視穿堤建筑物與堤身結合部的質量控制,切實做好設計階段質量把關和施工階段質量管理,嚴格規(guī)范實施,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安全。
一、設計階段質量控制
1、優(yōu)化穿堤建筑物布置。
應盡量減少穿堤建筑物數(shù)量。穿堤建筑物的布設位置,應選擇在水流流態(tài)平順、岸坡穩(wěn)定且不影響行洪安全的堤段;確需在河道彎道位置或彎道附近設置穿堤建筑物的,應經論證并落實相應防護措施。
2、加強前期勘察工作。
摸清建筑物及堤基地質情況、堤基土性質、地基承載力等技術參數(shù)。穿堤建筑物宜布置在堅硬、緊密的天然地基上,遇有軟弱、透水、多層地基等情況時,應盡量避開或采取相應地基處理方案。
3、科學確定設計方案。
穿堤建筑物應采用整體性強、剛度大的結構形式,如現(xiàn)澆混凝土箱涵結構。3級以上堤防新建工程不宜采用現(xiàn)澆混凝土水閘與預制混凝土管組合結構型式、前閘后涵管的組合設計。穿堤建筑物與土堤的結合部應滿足滲透穩(wěn)定要求,應在建筑物外圍設置截流環(huán)、刺墻或采取其他經論證的防護措施。
4、明確筑堤土料設計要求。
均質土堤的筑堤土料宜選用粘粒含量10%~35%、塑性指數(shù)為7~20的粘性土,且不得含植物根莖、磚瓦垃圾等雜質;填筑土料含水率與最優(yōu)含水率的允許偏差控制在+3%。穿堤建筑物周圍的回填土干密度不應低于堤防工程設計的要求。如受土源所限采用塑性指數(shù)7以下的沙土作為筑堤土料,應經充分論證并落實相應防護措施。
5、加強計算驗證。
堤防工程擴建加高時,應對穿堤建筑物、構筑物按新的設計條件進行驗算,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滿足防洪要求;
(2)運用工況應保持良好;
(3)應滿足結構強度要求;
(4)外周的覆蓋土層應滿足設計要求的厚度和密實度;
(5)分段的接頭和止水應良好;
(6)外周與土堤結合部應滿足滲透穩(wěn)定要求。當不能滿足以上要求時,應進行加固、改建或拆除重建。
6、穿堤建筑物周圍回填土工程宜單列預算。
土堤與穿堤建筑物相接處土方回填的施工工藝、施工要求與堤身填筑不同,宜根據施工工藝的復雜和困難程度增加預算。
二、施工階段質量控制
7、做好項目劃分。
對穿堤建筑物地基處理工程、穿堤建筑物與堤身結合部工程,應劃分為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
8、嚴格規(guī)范施工。
基坑工作面開挖時應按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進行放坡并展開工作面。穿堤建筑物與堤身結合部的土方回填施工應執(zhí)行《堤防工程施工規(guī)范》第8.9.3條之規(guī)定:
(1)建筑物周邊回填土方,宜在建筑物強度分別達到設計強度50%(受壓構件)、70%(受彎構件)的情況下施工。
(2)填土前,應清除建筑物表面的乳皮、粉塵及油污等;建筑物表面的外露鐵件(如模板對銷螺栓等)宜割除,對鐵件殘余露頭應用水泥砂漿覆蓋保護。
(3)填筑時,應先將建筑物表面濕潤,邊涂泥漿邊鋪土邊夯實;涂漿高度應與鋪土高度一致,涂層厚度宜為3~5mm,并應與下部涂層銜接;不得在泥漿干固后再鋪土夯實。
(4)制備泥漿宜采用黏性土,泥漿的濃度可1:2.5~1:3.0(水土重量比)。
(5)建筑物兩側填土,應保持均衡上升,貼邊填筑宜用夯具夯實,鋪土厚度宜為15~20cm。原則上,穿堤建筑物與堤身結合部的施工應由穿堤建筑物施工方負責回填至設計高程,應參照《碾壓式土石壩施工規(guī)范》第9.3.6條之規(guī)定,待穿堤建筑物頂部回填厚度在0.8m以上時方可使用大型壓實機具壓實。
9、制定碾壓試驗方案。
施工單位應制定專項碾壓試驗方案,經監(jiān)理單位批準后嚴格執(zhí)行,并通過現(xiàn)場碾壓試驗,確定回填土料性質、碾壓方向、分層厚度、碾壓機械及碾壓次數(shù)等技術參數(shù)?;靥钅雺簯捎眯⌒蜋C械或與人工機具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建筑物結合部碾壓方向應平行于建筑物外側邊線,與原堤防結合部應以斜面相接,跨縫碾壓,坡度控制和搭接寬度應符合《堤防工程施工規(guī)范》第8.9.1條之規(guī)定。
10、加強施工過程管理。
項目法人、監(jiān)理單位應加大施工現(xiàn)場管理力度,認真開展質量檢查。施工單位應加強現(xiàn)場施工管理,嚴格執(zhí)行經批準的碾壓試驗方案,認真落實施工工藝、分層厚度及碾壓次數(shù),按要求進行壓實度自檢。監(jiān)理工程師應進行全過程旁站監(jiān)理和跟蹤檢測,必要時應進行平行檢測。質量檢測單位應進行獨立抽檢。各方檢測項目、數(shù)量及頻次應符合合同及有關施工、監(jiān)理規(guī)范以及《山東省水利工程質量檢測要點》等要求。參建各方應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留存土方回填的施工、檢查、檢測等有關影像資料。
11、嚴格驗收管理。
建基面開挖完成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報請設代機構進行地質編錄,并報監(jiān)理機構備案。施工完成后,重要隱蔽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組成聯(lián)合驗收小組,嚴格按《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土石方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堤防工程》等技術標準進行現(xiàn)場質量評定,核定質量等級。對質量不合格的須返工處理,否則不得進行下一階段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