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訴訟保全
當事人若向人民法院申請進行訴訟保全的,可以依法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等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法院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申請人拒不提供的,則法院會駁回當事人的申請。如何申請訴訟保全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第一百零六條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第一百零七條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