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詐騙了多久報案有效
被詐騙了在法定刑罰期限的追訴期內報案有效的。詐騙罪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追訴期可能是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jīng)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jīng)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二、詐騙罪錢還了還會判刑嗎
詐騙罪錢還了不一定會判刑,如果詐騙行為情節(jié)不算太嚴重的,犯罪嫌疑人將所有詐騙的贓款退還的,并且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情況下,法院可以依據(jù)案情作出無罪的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三、刑事詐騙案一般多久判
一般的刑事案件,從被逮捕到開庭,需要3個月左右,案情復雜的,時間還會延長。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六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qū)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