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碰事故逃逸怎么處理
擦碰事故逃逸的處罰為: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擦碰事故逃逸怎么處理的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人有前款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