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找誰
公安機關是當事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首先應向其尋求幫助的主體;受害人也可以向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lián)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庭暴力找誰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lián)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fā)現(xiàn)正在發(fā)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