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當事人進行船舶登記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有:船舶所有權取得證明材料;船舶技術資料;船舶正橫、側艏、正艉、煙囪等照片;共有船舶的,還應當提交船舶共有情況證明材料;船舶所有人是合資企業(yè)的,還應當提交合資企業(yè)出資額的證明材料等。船舶登記需要哪些材料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第十三條船舶所有人申請船舶所有權登記,應當向船籍港船舶登記機關交驗足以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關船舶技術資料和船舶所有權取得的證明文件的正文、副本。就購買取得的船舶申請船舶所有權登記的,應當提供下列文件:(一)購船發(fā)票或者船舶的買賣合同和交接文件;(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記機關出具的船舶所有權登記注銷證明書;(三)未進行抵押的證明文件或者抵押權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轉讓他人的文件。就新造船舶申請船舶所有權登記的,應當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請船舶所有權登記的,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請船舶所有權登記的,應當提供足以證明其所有權取得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