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金融犯罪的理由是什么
發(fā)生網絡金融犯罪的理由是:1、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內控制度松懈;2、網絡技術發(fā)展很快,為實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手段;3、網上金融犯罪具有成本低、易實施;4、網絡用戶數量大等。網絡金融犯罪的理由是什么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fā)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