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政復議不服多長時間起訴
當事人若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在十五日內可以起訴,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符合提起行政訴訟的條件的,人民法院會予以立案受理。對行政復議不服多長時間起訴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