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財產協議有效嗎
夫妻財產協議有效的,夫妻雙方可以對婚后財產進行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就按照民法典規(guī)定婚后取得的財產,一人一半。約定合法有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
二、分配夫妻共同財產的協議
分配夫妻共同財產的協議內容如下: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2.分配財產的詳細情況;
3.財產分配方式;
4.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5.協議生效期限;
6.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三、夫妻財產協議的相關注意事項
1.訂立夫妻財產協議必須出于雙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對另一方采取隱瞞、欺詐、脅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诓徽鎸嵉囊馑急硎径喠⒌膮f議是無效的,或者是可撤銷的。
2.從內容上來說,夫妻財產協議必須合法,既不能規(guī)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夫妻財產協議的對象必須是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合法擁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不屬于夫妻所有的財產不能成為夫妻財產協議的客體。
3.從形式上來說,夫妻財產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且當事人應親自簽署,不適用代理。因為訂立夫妻財產協議是一種與當事人身份有密切關系的法律行為,當事人必須親自實施,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