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樓和教學輔助用房有哪些組成?
1. 中小學、中師、幼師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組成,應根據學校的類型規(guī)模、教學活動要求和件宜分別設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學用房及教學輔助用房:普通教室、實驗室、自然教室、美術教室、書法教室、史地教室、語言教室、微型電子計算機教室、音樂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體育器材室、教師辦公室、圖書閱覽室、科技活動室等。風雨操場應根據件和情況設置。
2 . 教學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單內廊的形式。
3 . 教學用房的平面組合應使功能分區(qū)明確、聯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