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后買方想違約怎么辦
當事人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后買方想違約的,可以與對方協(xié)商一致,或舉證約定、法定解除事由達成,提出解除合同。且違約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房屋已經(jīng)變更登記的,則無法解除合同。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后買方想違約怎么辦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jù)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