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遵守什么規(guī)定
實踐中,勞動合同解除是勞動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也是勞動法上的一個重大問題。直接涉及勞動合同的效力,合同當事人的利益得失和權益的保護,容易引起紛爭。勞動合同解除包括三種:即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合同一方當事人行使解除權的意志行為,并不以對方的意志為轉(zhuǎn)移,單方解除不當,就會損害對方利益,破壞合同的效力和尊嚴。所以,《勞動合同法》除明確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還另外規(guī)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從上述規(guī)定來看,應該說《勞動合同法》充分考慮了勞動者的弱者地位,對于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比較寬松。
二、如何仲裁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解除勞動關系的轉(zhuǎn)移屬于勞動爭議,申請仲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規(guī)定:
1.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當?shù)貏趧訝幾h,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同時向雙方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2.在1年仲裁時效期間內(nèi)申請(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3.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基本信息;仲裁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理由;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樣賠償
用人單位非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要按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來賠償勞動者,勞動者在單位每工作滿一年,可以獲得二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不滿半年的,可獲得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