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圖的編制要求是什么?
(1)竣工圖的編制工作必須由工程技術(shù)人員負責繪制;
(2)必須在施工過程中,結(jié)合工程進度進行編制,不能在竣工后編制;
(3)竣工圖幅上反映的圖形、尺寸、結(jié)構(gòu)、材質(zhì)以及有關的文字說明等,必須反映施工后的實際狀況,做到圖、文與實物相一致,沒有錯誤、遺漏和含混不清的地方;
(4)利用施工圖改繪的竣工圖必須注明修改依據(jù),即在修改處注明設計變更單、圖紙會審記錄或材料代用單的編號;
(5)施工圖必須按照國家建筑制圖標準或有關專業(yè)標準、規(guī)定進行編制;
(6)底圖、藍圖的更改只能杠改,不能刮改,不準用涂改液,以保持圖面的整潔;
(7)每張竣工圖均需加蓋竣工圖章,或重新繪制竣工圖圖標。
(8)在使用施工藍圖編制竣工圖時,必須使用新藍圖,禁用在工地受到磨損、殘缺丟角和有油垢的舊圖用于編制竣工圖。
(9)重新繪制竣工圖的封面、圖紙、目錄采用重新繪制竣工圖圖標,不再加蓋竣工圖章;
(10)所有專業(yè)的竣工圖,都應編制竣工圖圖紙目錄,做好竣工圖歸檔,并置于各專業(yè)圖紙之前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