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犯罪如何認定
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集團犯罪:1、犯罪具有較明確的目的性。集團成員往往糾合在一起專門從事一種或幾種犯罪活動;2、犯罪人數(shù)達到三人以上,重要成員固定或基本固定;3、有明顯的首要分子或者骨干分子;4、集團犯罪具有十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集團犯罪如何認定的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第九十七條本法所稱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團或者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