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己不簽勞動合同有什么后果
員工不原因簽勞動合同的,單位可以在一個月內(nèi)書面催告其簽訂,員工不簽的,書面通知其終止勞動關系,無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超過一個月仍不簽的,書面通知員工終止勞動關系,依法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員工自己不簽勞動合同有什么后果的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jīng)濟補償。前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